一、时间、地点
展会时间:2017年9月1—4日(辽宁工业展览馆)
布展时间:2017年8月30—31日(辽宁工业展览馆)
展会地点:辽宁工业展览馆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沈阳市旅游协会、长春市旅游协会、哈尔滨市旅游协会
承办单位:沈阳秀昌文创科技有限公司
支持单位:辽宁省旅游发展委员会、沈阳市旅游委员会、长春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哈尔滨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三、展区划分
本届博览会沈阳展区共204个展位,以“区域联通、行业交融、互惠共赢”为大主题,以参展类别进行展位划分,具体为历史文化、自然景观、特色乡村、冰雪温泉、工业体验、时尚休闲、特色美食、民间非遗、旅游户外用品、旅游特产、智慧旅游、旅游装备制造业12个专项主题展区。
四、参展范围
(一)国际旅游官方机构及行业组织
(二)旅行社、酒店、景区(点)、度假区
(三)旅游在线企业、旅游媒体平台
(四)航空公司、机场、免税店
(五)邮轮、房车、游艇、游乐设施等旅游装备制造业
(六)旅游院校、旅游策划、管理、规划、创意公司机构
(七)登山、滑雪、潜水、露营、探险、高尔夫、骑行、徒步等户外旅游用品
(八)旅游特色工艺品、非遗旅游商品、旅游美食、土特产
(九)旅游地产、旅游金融、旅游保险
(十)旅游智慧化产品、VR技术及其他旅游相关领域
五、展位标准及价格
(一)展位标准
国际标准的3m×3m展位(个别为3m×2m),包括三面展板(角位两面展板)、洽谈桌一张、背椅两把、射灯两盏、电源插座一个,以及参展单位名称中文楣板。
(二)展位价格
标准展位:5800元/个
特装展位:600元/平方米,36平方米起租。
六、相关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树立大局意识。本次博览会是推动我市旅游产业发展、树立我市旅游形象、宣传我市旅游资源、打造我市旅游品牌的重要活动,也是对各区、县(市)旅游局全年绩效考核的重点项目。各单位要责成专人负责,扎实有效地落实参展工作,在整体宣传展示本地区旅游形象的基础上,重点突出企业参与,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按时完成参展工作。
(二)要利用本地区的媒体资源优势,大力宣传此项活动,扩大活动的影响力。要把本地区最新旅游资讯、图片等资料上报组委会办公室,在会刊上统一宣传。
(三)组织、策划宣传专场活动。各区、县(市)旅游局要组织和策划具有本地特色的主题宣传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将免费提供舞台和音响设备,各参展单位可充分利用这个平台开展宣传推广和文艺演出等系列活动。
(四)要确保参展单位经营资质和产品质量,动员参展企业开展打折让利、有奖互动以及具有自身特色的宣传促销活动等。
(五)于8月1日前,将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系人名单、电话,上报组委会办公室。8月10日前上报参展确认表和参展单位名单,并交纳展位费,8月15日前上报主题专场活动报名表。